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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行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第二期工程第一阶段(2001-2005年)
发布日期:2005-09-16 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体育局:
  2001-2005年是实施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第二期工程的第一阶段。经研究,决定进行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第二期工程第一阶段实施情况调查和实施工作总结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成立本次调查工作的领导小组,并由分管群体工作的局领导担任组长。群体部门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。填报工作要实事求是,数据资料要真实可靠,经得起检验。
  二、各地要根据总局下发的调查汇总表填报内容的要求,自行设计各地的调查表,开展当地的调查,然后汇总上报。可根据当地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,补充必要的内容,以提高调查的效益。
  三、各省(区、市)体育局应结合此次调查,认真总结当地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第二期工程第一阶段的实施情况,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我总局。总结的具体要求:
  (一)通过实施成果的数据以及典型事件、典型事例反映实施情况;
  (二)既要客观地评价和总结取得的成绩,也要准确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差距;
  (三)在总结第二期工程第一阶段经验的基础上,提出本省(区、市)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(2006-2010年)的目标、任务、基本思路、重要措施等方面的初步设想,并就全国第二期工程第一阶段的实施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  四、各省(区、市)体育局于2005年5月31日前将调查汇总表和实施工作总结一并报到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。
  联系部门: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综合处
  联 系 人:邱 汝 孟亚峥
  联系电话:(010)87182348或87182103
  传  真:(010)6711115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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